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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壞檢察官爽領月退 黃國昌:進國會後推動《法官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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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唐詩/台北報導 2015-09-19 21:12 終結壞檢察官爽領月退 黃國昌:進國會後推動《法官法》修法 《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今(19)日參加永社募款餐會,誓言進國會後推動「法官法」修法。(記者唐詩攝影) 時代力量黨主席、參選新北市第十二選區(汐止、瑞芳等地)立委的黃國昌今(19)日表示,現在的《法官法》根本就是保障法官福利的保障法,讓壞檢察官可以辦法退休,讓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每個月領十七萬六千元,他誓言時代力量進入國會後,包括《法官法》及《陪審團法》,將一次完成改革。 永社今天舉辦募款餐會,席開20多桌,包括台聯黨主席黃昆輝、立委周倪安,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文英,凱校校長張富美,律師鄭文龍、以及前資政李鴻禧、公督盟理事長顧忠華等多位學者、《綠社盟》 立委參選人苗博雅都到場共襄盛舉,會中也拍賣畫家施並錫提供的畫作籌款,場面相當熱烈。 黃國昌致詞時先幽默表示,今天來參加餐會,他曾擔任拍賣官,「感謝永社今年讓我免除這個職務,不用繼續擔任拍賣工作」,今年雖離開法學界,投入立委選舉,但看到一起奮鬥的朋友,讓他感到非常溫暖。 黃國昌接著表示,他要邀請關心司法改革的朋友思考,「過去這幾年台灣最應該被懲戒的法官或檢察官是哪一位」?「在我心裏面答案,排名第一位一定是黃世銘先生」,黃世銘曾是檢察總長,現在也被判刑確定,「問題是什麼?問題是黃世銘在檢察官懲戒系統中,請問他受到什麼處分」?「沒有!沒有」! 黃國昌說,黃世銘在今年一月竟然可以榮退,享受月退俸十七萬六千元的高薪,是什麼制度讓黃世銘可以這樣做?黃會挑在今年一月,「是因為他適用法官法新制」。 黃國昌接著說,法官法推動二十幾年,在2011年時通過,但從民間司改會的角度來看,「(法官法)是一個法官福利保障法,還沒有辦法達到淘汰壞法官的任務」,2011年6月民間司改會也發緊急聲明表達無法接受,但立院協商仍通過這樣的版本,「我們國會竟然做了這個事情」。 黃國昌說,代表台灣本土進步價值的力量在國會不夠,所以做了妥協,通過一部無法達到立法目的的法官法,讓在2013年以後,全台灣最應被懲戒的黃世銘,讓壞檢察官可以辦理退休,領十七萬六千月的福利。 「沒有關係,過去的道路讓我們看到,台灣如果要推動司法改革,在國會過半的重要性」,黃國昌說,他相信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有誠意也有決心要通過跟司法改革有決心的法案,時代力量也把司改當成重點法案。 他表示,現行的《法官法》修法,評鑑機制多荒謬、多沒落,根本就是法官福利的保障法,無法回應民間社會的期待,第二則是要求以人民為主體,實現公平正義,人民參與審判的「陪審團」制度,將來會支持《永社》推動的陪審團法,把過去幾年沒辦法完成的司法改革推動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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