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3
◎ 雲程
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唐若文在去年五月十四日發函表示「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已經結案」。即便如此,馬的綠卡仍是國人心中最大的疑慮。但馬的身分複雜可能不僅美國綠卡而已。
總統馬英九。(記者王文麟攝)
二月三日下午馬英九在總統府接見「香港東華三院」董事局訪問團。報導說,或許因為在香港出生的關係,馬英九看到這些香港外賓,格外感到親切,還用粵語問候。有趣的是,會中馬自己承認一九五○年在香港九龍的「廣華醫院」出生,是醫院的「客戶」。
問題來了!凡在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八六年間,於香港與九龍出生的嬰兒必然有「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的身分。(一九四八年英國國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48),第二部分「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權」第四條規定:「受此部分條文之約束,所有在本法生效後於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出生者應為聯合王國與殖民地之公民」。
請注意,這是無需申請,僅因出生而擁有的公民身分。為了因應香港主權移轉,此法令直到「一九八五年香港法案」和「一九八六年香港(英國國籍)令」才有所調整。此後,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英國屬地公民,皆稱為「英國海外公民」:BNO(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
馬英九,我們只聽過你講自己奮戰「美國永久居留權」,卻從未聽你提起「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身分。請問,你在二○○八年之前可曾放棄「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權」?假使沒放棄,那你就是雙重國籍的總統。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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