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智呼籲,要認真制止所有「恃權而傲」的對象,讓他們永遠記得,對於平凡大眾必須心存謙卑。
2014年07月10日00:35
「權力的傲慢」藏在什麼地方?握有政黨與政府體制最高權力的人,無論馬英九、歐巴馬或習近平,反倒都不會是最傲慢的人。人性,才是傲慢的影武者。權力的流洩無處不在,就在制度規範的模糊縫隙之間,被私心扭曲緊握。一般人們平日所能遇上的一場權力與傲慢的經驗,最直接的就是「警察」。
最近我媽就經歷了。東海岸隔鄰的新地主要蓋民宿,沒有知會就直接越界,將我家農地大片整地、推倒植被。老太太想要「保存事證」跑去附近派出所「備案」,卻遇上警官所長態度輕蔑的說現在沒有備案,「只有刑事告訴能報案」;好吧,那就「報案」!這名所長又刁難要求老太太必須當場提出「土石遭竊完整明確的證據」。最終這名所長仍拒絕受理,大熱天沒給老人家一杯水,還對她們一行人說教、訓話了廿多分鐘!
「警察,真不是人民的保姆呀!」聽到電話那端的抱怨遭遇,我自己也疑惑起來:「備案、報案?受理、不受理?程序規範、裁量權力?」全台灣每天有無數民眾和我媽一樣,因故必須前往派出所面對第一線員警,誰來告訴民眾,媒體報導每次寫的「備案」兩字都是瞎寫!更重要的是員警權力的界線,究竟在哪?
我開始網路查詢,找不到任何能講清楚的資料。直到詢問警政署,歷經了包括刑事局轉來轉去到不同分機對象,最終獲得了一份恍然大悟的「警察機關受理報案E化平台作業要點」和「警察機關受理報案E化平台資訊系統–其它非刑案系統作業規定」!
原來,一、如今警局派出所確實沒有「備案」、只有「報案」。二.「報案」主要指涉及刑事、竊盜、失蹤人口、少兒等犯罪舉證事由,但另外還有一項「其它案類」幾乎詳列了所有民眾平日會遭遇到的各種問題糾紛,其實還是能夠報案!三、員警研判是否「構成報案」的法律要件,但卻沒有權力「拒絕受理」,不開三聯單而「吃案」!但對於這些,警政署顯然沒有認真去對警員教育,或對民眾宣導!
許多事情倘若沒有自己親身體會,將無法感受民眾一旦「陷入權力體制」,是如何能被「警察、公務員、官員」控制擺佈或折騰無助!民主與極權,體制有別,但在權力的分布執行上都要遇上人性。台灣再怎麼民主,一位派出所的警官所長,仍然可以因為商人地主是他朋友,在報案程序上故意欺騙或折騰一位老太太。
面對權力的傲慢,無論是來自一位總統或一名員警,民眾永遠不能愚昧期待有朝一日「老天有眼」。只有認真進入權力體制的源頭,緊握選票權力,或找出法令依據!認真制止所有「恃權而傲」的對象,讓他們永遠記得,對於平凡大眾必須心存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