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兩種社會運動,共時同地,在台灣現身/聲。
其中一場,25萬人上凱道,送洪仲丘,向軍方嗆聲。他們來自台灣各地,為一個無辜受害者而走,展現「社會正義」,為了公眾議題挺身,體現「公民運動」的核心價值,寫下台灣公民運動史上的階段性意義。
然而,在人潮與鎂光燈之外,還有一場社運發生,百多名民眾與學生,在燈光黝暗的立法院,延續日前幾場公民與學生發起的反服貿行動,訴求「行使公民權」,為突顯立法院為人民所有,拆掉圍牆,突圍進入院前廣場,就地躺臥,有人更被強行拘入院內,直到凌晨,這些突圍人員才被警察一一抬出來。
這兩個事件,被賦予全然不同的評價。立法院突圍事件,在主流媒體上,不是缺席,就是簡短到無法被了解,而在網路議論平台,則被指責是愚蠢冒進、缺乏訴求、毫無意義、不能解決問題,或者貼上「政治化」、台(獨)派的標籤。特別是在25萬人上街的高潮之際,這一場行動被與「和平理性的公民行動」刻意切割,被貼上「暴力」、「愚昧」的標籤。
一夜之間,兩場運動,彰顯出台灣社會對「公民運動」的兩種理解,也迫使我們反思,台灣究竟需要什麼樣的社會運動?
看著25萬人潮的空照圖,深受感動,然而,我也必須老實說,台灣社會絕不會就此得到救贖。25萬人一夕來,一夕走,運動現場的燦爛火花是一回事,公民全體能否持續監督政府,達成訴求,那又是另一回事。今年3月到5月,台灣全島的反核/廢核大遊行,和平理性,遍地開花,人數總計也上估20萬人。但事實證明,20萬人阻擋不了國民黨違抗民意的決心,鳥籠公投法眼看就要強行過關,朝大野小,在野黨只能以另類方式杯葛會議進行,而場外民眾也只能持續抗爭,但20萬人呢?我的手機簡訊不斷傳來同志們心急的請託:「場外前往聲援的民眾非常稀落,懇請您找人聲援。」原先的20萬大軍,現在不見蹤影。
如果國民黨的鳥籠公投法通過,然後公投又過不了高門檻,結果就是──台灣民眾為國民黨的公投法背書,並且為貽害萬年的核能政策背書。最後,2013年春天,我們曾在街頭一起流下的眼淚與汗水,我們曾自以為驕傲的「公民行動」,又到底有什麼意義?20萬大軍的現身,若干時日回首,只像一紙無用的贖罪券。
20萬人和平理性上街,不會比少數人的爆破行動更有用。面對這樣的無賴政府,沒有一種公民運動「直接有用」。面對這樣的無賴政府,也沒有任何的公民行動可以「去政治化」,更何況,我們的所有聲音與行動,都揭示了自身的立場與意見,一個真正的「公民社會」,一場名符其實的、真誠的「公民運動」,就是要真確地認知到,「我/我們正在進行一項政治運動」。
所以,我們至少需要兩種公民運動。一種用以展現公民集體的力量,另一種則是對議題、對象徵性權威持續不斷的爆破。解嚴前後的1980年代,街頭運動場場都被冠上「暴亂」罪名,但如果沒有那些由少數人所執行的、經常被迫血濺街頭的爆破性行動,今天會有25萬人敢站出來嗎?
25萬人很好,但高潮會過,熱火會熄,許多人一輩子可能就走這麼一次,而這個政府早看準了,你們來,人多,我就微笑道歉,曖昧承諾,你們滿足,微笑散去,和平理性。你們來,人少,我就警棍盾牌,嚴酷伺候,你們掙扎反抗,頭破血流,我押上囚車,你就是暴民。有些議題,這個無賴政府可以迂迴應許,有些議題,他就算讓公民衝破頭,也會一意孤行,如果你是公民,如果你認同我們已進入「公民社會」,你不會選擇「無傷議題」,不會只想和平理性出來放煙火,不會只要涉及政黨意識形態的問題,就刻意保持「客觀中立」,而忽略了議題本身,這不算是真正的「公民社會」。
如果進行歷史性與全面性的觀察,8月3日晚間立法院這場突圍運動,訴求其實十分明確,既非盲動愚蠢、沒有訴求、毫無意義,更是脈絡清晰的。連日來,反核團體已在立院前聲音力竭;再早幾日,反兩岸服貿協議的群眾,也已聚集抗議。這場突圍,完全是這些訴求的持續。
「和平理性」達成訴求,很好,如果因情勢所逼,必須肉身搏鬥,也只能勇然應戰。這問題並不在運動者身上。高潮過後,戰鬥開始,為了持續戰力,我們需要兩種社運。
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2013/08/06
作者: 楊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