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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取歷史的教訓,為台灣,世界和平來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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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ether for the Taiwan blessing peace of day.
記取歷史的教訓,為台灣,世界和平來祈福!
228事件受難精英 只為公義不畏強權 捨己救人的 – 湯德章

【犧牲小我 完成大我】228 死難者 :湯德章 (二)

3月10日陳儀宣佈全省戒嚴,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被令撤銷,市長選舉遂成泡影。3月11日台南市開始戒嚴。同日上午10時參議會被包圍、湯德章律師被捕,由於當局認為湯氏為日本後裔且意圖不軌。審判時,正直的湯律師聲稱:倘若當局認為他是日本人,就以日本語訊問。此後,審判長以中文問之,他卻一概不答。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只得臨時找精通日本語者做通(翻)譯人員。3月12日由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全省戒嚴期間,所有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一律撤銷,此後若有此類組織,准由各地駐軍解散之,除電令各地駐軍執行外,特再公告週知。」自此之後,合法的二二八處委會在轉眼間遂成為非法組織。

3月11日德章律師被捕遭受酷刑的凌辱。據楊熾昌先生口述,同是被逮捕入獄的兩人,在台南監獄分別被關在互為隔壁的牢房。當時看守所幾乎被軍人佔用並指揮,在台南監獄有不少青年團的人充任看守職務,其中一位與楊先生認識,弄了一碗蒜泥炒飯給楊熾昌,同時楊被告知湯德章就被關在隔壁。楊先生與湯律師原為熟稔舊識,知道湯的食量很大,於是要他們將飯轉給隔壁房的德章,看守說湯已吃過了。楊向湯詢問是否遭到刑求,湯向楊說:在憲兵隊時,他們要德章先生供出其他組織或搶走武器者的名單,因為德章不肯招供,遂遭受到以木片夾其手指的酷刑,導致手指腫脹無法執筷進食,只能以口就飯等。

3月13日上午,湯德章律師被槍決前,身著深咖啡色有條紋的西裝,雙手反綁,被押上卡車遊街示眾,由南部防衛司令部押解,自看守所出西門路轉中正路至市政府前的石象圓環(即民生綠園,今已改為湯德章紀念公園)。當局認定此「日本人」假借台南市人民保障委員會的名義,號召暴徒危害民國、組織非法集團(意指二二八處委會治安組)、擾亂治安、及搶劫軍用槍械、威脅恐嚇等罪狀,執行槍決。執刑時,士兵要他跪下,然而湯氏不跪,軍人便踢他並以槍托敲擊隨即槍斃。行刑後屍暴街頭不准收埋。
德章律師生命的結束,不僅是個人的犧牲,更因著他對同胞的保護與愛,終止了一場不必要的逮捕、殺戮與冤獄。

1947年湯德章律師槍決時,報上刊載:「暴徒板井德章執行槍決,人心稱快…」與事實相反,湯德章律師的死大傷民心,市民們至今仍深感悼念。三月中,白崇禧來台,湯律師被高等法院審理宣判無罪,然而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目擊者簡介:

李谷 七十九歲,現居住在本縣九宮(新化)。

光復後,我在台南區公所吃頭路。那時,我和湯德章律師熟識是因為湯德章當時是南區的區長,我在區公所的戶籍這邊(上班)。

湯律師的父親是日本人,媽媽是台灣人,他的太太我也認識,他們在台南可能還有親戚。當時我只不過是吃個小小的頭路。就我所知,他有志向做部長,但卻不能如願。因為當時在公家(指公務人員)很有偏差,不可能讓台灣人做大,所以他才又到日本去讀法學當律師。

那年我二十多歲。湯律師當時看起來老款老款(相貌已不年輕)差不多四、五十幾歲左右。槍斃當天,現場有足濟足濟(很多)人,咱在那邊心肝也是phi7-phook8 chhaiN2(七上八下)!槍決前,兵阿要用布條遮他的雙眼,他不肯;士兵欲將他綁在樹幹上,他也不要;要他下跪,他亦不跪。於是軍人就用力的踢他、踹他,又用槍托擊打他。他說:

「我攏m7免乎恁綁,我的眼睛嘛m7免乎恁ng1(遮蓋),我大和神(指日本精神)帶足重,我m7對,我自己一個人受罪就好!」隨後用日本語高喊:

「Taiwanjin banzai!(台灣人萬歲)」

這樣之後,軍人就開槍了:第一門(第一發子彈)、第二門(子彈)他都沒有倒下,一直到打第三門子彈他才倒下去,真勇!他的妻兒和舅子欲上前蓋白布,中國軍就用槍尾刀(刺刀)把白布掀開,不給人碰,要示眾就是啦,屍體不准收埋,放了好幾天。他是一個真正愛台灣ㄟ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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