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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協、郵協當年接收日產 優先追回宣告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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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07:17 〔記者李欣芳、陳宜加、林菁樺/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後,政府將可對政府捐助的166家財團法人採高密度管理。列管對象包括蔣經國基金會,接收日產的電信協會、郵政協會及中技社等,黨政高層並表示,比較急迫性的是要追回電協、郵協當年接收的日產,宣告為國有。 2年前已捐贈國庫多筆資產 三讀條文設有日產接收條款,明定政府在民國34年8月15日之後所接收的日本政府或人民財產,並以該財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也視為公辦財團法人;原應由我國政府接收而未接收之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亦同。 電協、郵協承接日治時期「財團法人台灣遞信協會」與「遞信職員共濟組合」資產,擁有大批土地資產。黨政高層說,像電協、郵協當年直接接收日產,在尚未宣告為國有之前,就轉為電協與郵協所有,這些都屬於國產,在「財團法人法」三讀通過後,就可處理。 交通部郵電司長王廷俊表示,郵協、電協早已視為由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目前兩協會均修訂章程,並由交通部指派過半官派董監事,確實受政府監管。 兩協會並已於105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郵協將95筆土地、1筆房屋,近17.4億元房產捐贈國家,電協將141筆土地、3筆房屋,約10億元的房產捐贈國家,將是第一批歸還國庫的資產。交通部已要求兩協會持續清查、檢討名下資產。 不過,王廷俊表示,由於郵政工會質疑董事會決議無效,提起告訴,一審判交通部勝訴,工會再上訴,二審結果近期將宣判,待司法程序完成再辦理捐贈。現有法源依據,將更具公權力促使轉型。 兩協會仍有政策任務 不會解散 交通部政次王國材則說,郵政協會、電信協會仍有一些政策任務,像是兩岸交流及國際合作,因此不會解散。 至於新通過的「買回條款」,王廷俊表示,交通部早已直接監管,沒有買不買回的問題,不過,未來有法源依據後,交通部可望更有公權力加強管理。 台灣糖業協會(糖協)也是接收日產而成立的財團法人,持有多筆土地,資產至少有2、39億元,但過去一度被藍營退休官員變更章程而長期把持,讓經濟部與台糖力追公產長達16年,直到2016年才又重回台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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