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15: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不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決議,認定中央投資與欣裕台兩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要求禁止處分財產而聲請3件「停止執行」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並無急迫性,或難以回復的損害,今將國民黨等3件聲請案均駁回;仍可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舉行記者會,說明駁回國民黨申請停止。(記者方賓照攝)
國民黨針對中投兩公司被認定附隨組織聲請停止執行案,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記者楊國文攝)
北高行判決理由指出,該院審酌原處分是「中投、欣裕台躅司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是就國黨是否實質控制中投、欣裕台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支配方式及法律關係為認定,「此為黨產條例上具有重要意義事項的認定」,雖直接影響國民黨在法律上的法律效果,但並無無法回復情形。
其次,黨產會做成「中投、欣裕台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分,並未進一步就中投、欣裕台現有財產來源和屬性予以區別認定。
另針對國民黨、中投、欣裕台等主張該處分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等情形,判決理由指出,綜觀相關事證,原處分並無急迫性,或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認定國民黨等聲請人不符聲請停止執行的要件,因此今將國民黨等三件聲請案均駁回。
這是繼國民黨提確認中投和欣裕台公司股權並非不當黨產的聲請停止執行案,本月17日遭北高行駁回後,國民黨再度遭打臉,第二度敗訴。
不過,國民黨針對永豐銀帳戶、九張台支等共8.2億資產被凍結,聲請停止執行案,上月初已獲北高行裁准,黨產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仍駁回定,此外,北高行本月17日裁定黨產會在本案訴訟確定前,應停止將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黨產案訴訟至今,可說是各有勝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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