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29)傍晚馬召開記者會後,媒體一致說,馬承諾學生三項訴求。但是,事實上,根本沒有三項承諾,只有三個圈套。大家如果接受了馬的說詞,就是中了圈套。主要理由如下:
1.「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
學生與公民團體所要求的「法制化」,自始就是國會立法,而且是訂專法。馬和國民黨都知道。因為在野黨在上會期呼應公民團體要求,提出七個版本的專法,全數被國民黨封殺在程序委員會外,且高達108次,同時,馬顯然也知道,公民團體日前也發表了民間版專法。這就是馬口中的八個版本專法。
馬在記者會上說,法制化有三個模式:(1)訂專法;(2)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3)「四階段溝通原則」訂為「作業要點」。其中,訂專法是民間和在野黨要的,而後兩者則是馬江提出的。後兩者是什麼呢?就是「行政命令」。請記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是個「授權規定」,所謂修改,其實也是修改後的「授權規定」,一樣是「行政命令」。換言之,如果接受馬的說法,那麼「國會本會期儘速完成法制化工作」,也就可以是「國會儘速在本會期完成行政命令備查程序」。
如此一來,馬真正要「儘速促成」的,根本不是「國會監督」,而是「國會完全授權」,毫無監督可言。
2.「逐條討論,逐條表決」:
馬的談話內容裡完全沒有說出由「委員會」審查,也沒有提到「項目」或「特定承諾表」(兩岸服貿協議是由24「條」的條文加兩個附件所構成的,不是只有條文而已);馬的說辭裡更沒有答應學生和公民團體所要求的「實質」審查、可提案和可修正等要求。相反地,馬在談話裡再度強調依國際慣例不能修改,服貿不過關會影響國際信譽等假知識。
所以,如果接受馬的說法,那就等於也接受將服貿協議放到院會裡,進行逐條「形式審查」,逐條「形式表決」的騙人方案。
3.「公民憲政會議」:
學生與公民團體訴求「公民憲政會議」時,已經清楚表明,馬的「行政權獨大」、「以黨控制國會」的統治模式已經造成憲政危機,提出「公民憲政會議」就是要解決憲政問題。而馬一方面強調自己持開放態度,他方面則主張由「行政院」研議「公民憲政會議,或國是會議,或『經貿國是諮詢會議』」,而且是將這個會議用來討論「經濟的未來」。大家如果接受馬的說法,那麼就等於也接受 「由行政院召集經貿國是諮詢會議,討論台灣經濟的未來」。換言之,這樣的會議不但不是以處理行政權獨大問題為目標,反而是授權行政院來定義台灣經濟的未來。而這不正是馬政府過去幾年來透過 ECFA 和服貿協議在做的事情嗎?不正是引發此次學生佔領行動的根源嗎?如果大家接受馬的這套說辭,其結果就是馬的「就地正當化」。
有人說馬昨天的記者會釋出了善意。但是,「設圈套」不可能是善意,設圈套只會是「惡意」,請大家在嚴肅思考後,共同拒絕馬的詭辯型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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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馬英九昨召開記者會。陳卓邦攝
2014年03月30日09:42
作者:徐偉群(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