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戰以不斷以收到「恐嚇信與電話」,和「連勝文槍擊案未破」等理由,申請9名隨扈,人數竟比卸任副總統禮遇多1人。
2015年09月12日00:16
作者:小民
警政署竟然可以不顧社會觀感,另依一個「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稱是「依法」保護連家安全,簡直令人瞠目結舌!國人會同意嗎?!
其實,連戰已在2010年4年副總統禮遇結束,卻能以不斷以收到「恐嚇信與電話」,和「連勝文槍擊案未破」等理由,申請9名隨扈,人數竟比卸任副總統禮遇多1人。而警政署居然不顧整個社會及人民安全考量及成本,竟逢迎巨室,找出法令配合,這是什麼樣的官僚心態!無怪民間流傳「法令百百條,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誰教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換言之,連勝文槍擊案早已於2013年三審定讞,連家沒理由濫用公家資源作私人保鑣。況且連戰擁有新台幣305億元以上的身價,每月還領退休俸37.5萬元,根本養得起保鑣(國外巨富都是自己養保全,要多少,有多少)。
而隨扈若以每個月薪資6萬元計算,加上年終與考績獎金一年14.5個月,9名隨扈每年耗費國家783萬元。同時,在台灣普遍警力不足的情況下,警政署還得挪出人力提供連家私人保護,警力捉襟見肘,可以嗎?
再者,警方也表示,連家從2011年到現在,只有6件報案案件,大部分都是收到恐嚇信與謾罵等,均未發現實際危害的情資,報案後相關案件也都沒有下文。然則,安全警衛的申請依規定應是身體有危害事實,才能增派警力,這6件報案內容顯示對連家並未實際有人身安全疑慮,但警政署卻大言不慚,稱「依法」持續派員為連家作保全,像話嗎?!
所謂法理情,類此舉措,難道只有「法」,置情理不顧,忘了還有社會觀感嗎?!
如今連戰北京行前後行徑悖離黨國,卻只聞馬英九、朱立倫講一堆屁話,雷大雨小!什麼「偏離國家立場」,或什麼「依黨的程序處理」,連「懲處」都不敢提,遑言撤銷、開除黨籍云云,簡直是「射後不理」!還不如管爺的:「不是東西、丟人現眼、自貶身價,你還要去閱兵?閱你個卡蹭!」還連續三個cylgnb!大快人心!
現在內政部、警政署還要濫用警力資源,推諉塞責,簡直視公眾如無物!還不趕快檢討處理,向國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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