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一千萬交保。黃世宏攝
2015年04月01日10:08
上月才由保險安定基金賠付給國泰人壽的幸福人壽,金管會發現幸福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在7年前,陸續拿海外資產向國外銀行抵押貸款,其中100多億元流向不明,疑遭掏空,檢察總長顏大和將本案列為影響保戶權益的特殊重大經濟犯罪,昨由特偵組指揮北機站兵分六路搜索,將鄧約談到後,漏夜偵訊到凌晨2時多,以涉犯《保險法》、《證交法》重罪,及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上午近9時,法院裁定1千萬交保。特偵組隨即提起即時抗告。
特偵組並批台北地院擺烏龍,特偵組指出,今凌晨聲押鄧文聰時,已向台北地院表明,檢察官要前往蒞庭,但檢察官等了一整晚,都沒接到台北地院的開庭通知,上午得知鄧文聰以1000萬元交保後,向台北地院確認,才知道他們開庭前是通知北檢,而非通知特偵組,顯然是台北地院擺烏龍,因此針對交保裁定,提起即時抗告。
昨天同步到案的鄧文聰前手董座黃正一,檢方複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至於同案被告、掌管幸福人壽資產流通的員工陳秀芳及廖家興,今日凌晨訊後請回。
鄧文聰妻子張淑絹與另名幸福人壽安姓女員工則以證人身分到案,午夜訊後也是請回。
檢調查出,黃、鄧自國民黨接手幸福人壽後,由黃正一先出任董事長,二○○八年一月請辭,改由鄧文聰接任,但幸福人壽在二○○七、二○○八年間,處理金管會特許幸福在海外從事投資時,陸續拿海外資產向外國銀行貸款,原本貸得款項應歸幸福支用,卻有逾百億元輾轉流入鄧文聰在海外設立的私人公司帳戶內,導致幸福與所有保戶權益受損。
案經金管會移送後,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幸福疑遭掏空金額高達100多億元,損及幸福10多萬保戶權益,事涉特殊重大經濟犯罪,核定交由特偵組偵辦,昨兵分六路搜索幸福、鄧的住家等6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鄧、黃以及負責處理資產流通的廖、陳等4名被告,鄧的妻子張淑絹和安姓女員工則被以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協助釐清幸福人壽海外資產處理決策與過程。(胡守得、張欽/台北報導)
幸福人壽疑遭前董事長鄧文聰掏空,特偵組今天凌晨複訊後將鄧聲押禁見。資料照片
黃正一交保時表示,協助檢調瞭解任職幸福人壽董事長時的實質狀況。胡守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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