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油竄全台,嚴重影響全民健康。
2014年11月19日06:15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奸商重囚7年,沒收不法所得且併科罰金最高20億。但因法律不溯既往,無法罰到頂新。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食安法》修正案三讀,黑心食品公司違法添加、攙偽、假冒致人於死者,最高可罰20億元,若情節重大,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沒收、追繳不法利得部分,也與罰金切割,避免再發生大統案高額罰鍰罰不到的窘境,且增訂防脫產條款,即使黑心廠商將不法所得流入子公司也可沒收。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因法律不溯既往,該修正案通過無法罰到頂新。衛福部長蔣丙煌說,法官判決仍可參考刑法第58條,若頂新不法利得高於罰金,希望能酌量加重。(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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