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中,涉嫌行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被收押禁見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認為已完整交代送錢動機及經過,無與其他共犯串證之虞,向台北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今天下午提訊趙藤雄,並開庭聽取檢辯雙方陳述意見,庭訊半小時後,審判長彭慶文、受命法官張耀宇及陪席法官林鈺珍3位法官經過2個多小時評議,認為趙藤雄仍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還押台北看守所。
裁定指出,趙藤雄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並沒有《刑事訴訟法》規定,所犯本刑3年以下徒刑情形,罹患疾病等不得駁回的情形,且趙仍有串證、滅證之虞等羈押原因,有繼續羈押禁見必要,因此駁回趙具保停押聲請,當庭還押。
今天幫趙藤雄辯護的律師除了蔡調彰、蘇弘志之外,先前主動解除委任的律師周燦雄也現身法庭,回鍋重新幫趙藤雄辯護。3名律師得知裁定後表示,將研議提起抗告。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董事長趙藤雄已配合檢方調查,已無串證滅證問題,因此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至於趙藤雄的身體狀況,楊回應:「還算穩定。」(張欽、劉志原、呂志明/台北報導)
趙藤雄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裁定還押。周永受攝
趙藤雄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劉耿豪攝
2014/06/18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