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欽仁 2014-06-05 10:48
學歷:東京大學文學博士。 經歷: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台灣歷史學會會長、首都早報總主筆、財團法人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現任:國立台灣大學名譽教授、財團法人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董事 、台灣安保協會理事。
背信、毀憲、滅國─2010年代的台灣權力政治
馬以黨主席的身分,將權力集中在個人,並且在中國國民黨中劃小圈圈,造成「黨中有黨」,決策籌謀就在這圈內,其他外圍為之背書,這是中國式專制政治的「側近政治」的典型(圖片:民報合成)
六年來還剩幾分國格?
馬英九於2008年5月20日就任總統之日,第一件事是到外交部宣佈「外交休兵」,將中華民國去「國家(化)」,放棄國家主權。馬聲稱「一中各表、九二共識」,實際上很少提到「一中各表」,用此來敷衍「九二共識」之放棄國家主權(國格)。參與辜汪會談的辜振甫在生前已經清楚交代沒有共識這件事,而當時主政的總統李登輝也再三表示所謂「兩岸」沒有共識,但馬政權一口咬定「九二共識」,其企圖是很明顯的。
在馬英九知道要將台灣(中華民國)鎖進「共產中國政治圈」不可能一蹴可幾,先要將台灣鎖入「共產中國經濟圈」。第一步是推動ECFA,但不顧因此而台灣經濟衰落、失業嚴重,進一步強要推動「服貿協議」,打擊台灣中下階層的生活,目的只在拯救中國大陸中下階層的生計,為他們找出路。但馬的代表赴中國簽「服貿協議」之前,找機會先說「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顯示馬徹底否定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為配合中共政權的集權,馬又復僻到幾十年前的「黨國體制」。馬以黨主席的身分,將權力集中在個人,並且在中國國民黨中劃小圈圈,造成「黨中有黨」,決策籌謀就在這圈內,其他外圍為之背書,這是中國式專制政治的「側近政治」的典型。馬專制的目的,是要徹底執行「傾中政策」,方便未來將台灣編入「共產中國政治圈」。
中共兩度建國, 告別中華民國,又與台灣何干?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有各的國家體制,馬要促成中國「掠奪」(美其名曰「統一」)台灣,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有可能接受那種中國的體制?
中華民國是1912年成立,中國共產黨成立於1921。但1931年11月中共在江西省瑞安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Chinese Soviet Republic)的「臨時政府」,這是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國民黨的獨立,也是中共第一次建國(1931~1937)。
由於中共的危機,呼籲一致抗日,1936年中共提出「連蔣抗日」,中國國民黨接受「容共抗日」,中共取消「蘇維埃共和國」,轉稱「中華民國特區政府」。(中共在中國國民黨政府下屈就,自稱「特區政府」,諒這是後來在港、澳及設計對台灣設立「特區政府」的來源?)
中共的第二次建國,簡單的說是第二次大戰後中國進入內戰,中共勝利,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宣佈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建國,實際上與中華民國形成兩個中國。
但中國國民黨政權卻以「偏安政權」的方式,在台灣以維繫「正統」自居,1971年聯合國大會的第2758號決議案喪失中國正統地位。原來已成立兩個國家,各有各的國號和憲法,卻在馬政權「一中原則」下,衊視修憲後放棄中國大陸主權之實際情況,延續中國的「內戰體制」,使台灣人民不時受到中國的武力侵略威脅。馬英九仍不惜背叛中華民國,要實現習近平的「中國夢」,但在民主主義之下,台灣人能接受中國體制?
中國憲法明定中國是中國共產黨的國家,馬政權追求什麼「統一」?
首先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
對於所謂(一)馬克思列寧主義、(二)毛澤東思想、(三)人民民主專制及其他,都是基於共產主義、獨裁的落伍思想,還包括個人崇拜的專制主義思想之毛澤東主義在內。這和台灣人追求的自由、民主、人權、法制等人類的普世價值不但背道而馳,而且互不能容忍。
去年(2013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的通知(「中辦發『2013』9號」,或稱作「2013年全國宣傳部長會議紀要」),就全面否定新聞自由、民主憲政觀念與普世價值等,計有七項,通稱「七不講」或「七不准講」。若台灣被這樣的國家支配,不就是淪為中國共產黨的奴隸!台灣的政治文化將倒退到十九世紀。
不僅如此,在中國,只有中國共產黨可以執政,故憲法明白規定「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至於所謂政治協商會議(政協)或人民代表大會(人大)祇不過是橡皮圖章而已。目前台灣人民已經「修憲」, 摒棄馬英九專制思維的「委任直選」,直接選舉總統,界定國家領域不可能接受馬英九出賣台灣的計算。
違憲!叛國!
中國的憲法已如所述,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對國策清楚的記載:「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共和是國體,民主是政體,大家都知道「民有、民治、民享」是出自美國林肯總統的「蓋提斯堡演說」,是指政府應是屬於人民的政府,由人民管理,一切為人民的政府。人民委託管理,但並不是屬於某人、某集團、某政黨獨裁的政府。馬英九無權主張台灣被中國掠奪與兼併的所謂「統一」。何況如上所述,憲法明白顯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的國家;嚴格說來,後者原本不是中國人民的國家,而是中國共產黨的國家,其憲法記載特意突顯惟有中國共產黨可以執政。所謂「人民解放軍」,中共的將領明白宣稱是中國共產黨的軍隊(黨軍),不是國家的軍隊(國軍)。
馬若一昧主張「統一」,即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政以下的一切體制,對於一個中華民國的總統來說,不但違憲,是叛國。在馬當政六年多之「傾中政策」,中華民國已瀕臨滅亡。
執政者信誓旦旦的承諾,隨即背信,無告之民奈何?
2008年3月22日選舉投票日之前的3月14日,馬英九以「中國國民黨」的名義在「中國時報」刊登半頁的廣告,用巨大字體,以「堅決主張台灣的前途必須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作為標題,副標題是「捍衛中華民國主權 堅決反對『反分裂國家法』」。
其中的內容筆者再摘錄數句,以便台灣人民檢驗馬政權是否對人民背信:
「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台灣人民已具體實現民主政治、當家做主」。
「我們嚴正地聲明:有關台灣未來的前途與發展,必須台灣人民說了才算,必須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
另又重複以上的內容:
「(一)堅持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台灣的尊嚴與主體性!」
「(二)堅決主張台灣的前途必須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
對於中國則說:
「我們要再一次鄭重聲明,關於兩岸:我們勇敢、務實而堅定堅決反對『反分裂國家法』,及其他一切傷害台灣人民感情的作為!」
讀者可以對以上的內容、字字句句予以斟酌,檢驗他的真實,看是否對人民背信。要之,如上文第一節劈頭所指出的馬英九之中國政策,在此以馬之競選承諾加以檢視,顯然是欺騙與背信。若從兩國憲法各有不同的國體與互不隸屬(包括領土)看來,要搞「統一」是叛國與出賣臺灣人民。
馬在國會豢養一些御用立委控制立法,司法則用來清算異己及袒護其集團的不法,監察也是黨同伐異,如同虛設,此三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已淪為行政院以下的部、會。教育則用來斲喪台灣人歷史的根,顯露外來殖民地統治的猙獰面孔。
一方面則官僚權貴遊走「兩岸」不顧國家安全,兩岸官僚資產階級串聯,剝削台灣人民大眾。加上四年來經濟鎖進中國,造成民生凋敝、路有餓殍。
人民沒有前景與尊嚴,每季都有自殺者,馬從不撫卹與過問。
無告之民處處皆是,人民最後擁有的僅僅是自決權與革命權。這是人類拯救自己的普世價值,但看人民自覺到什麼程度。
【參考論文】
1、外交與國家主權關係
參考鄭欽仁,〈外交休兵對台灣國家主權的影響〉,《台灣安保通訊》,第11期,2009年8月15日。社團法人台灣安保協會出版。
2、ㄧ中各表、九二共識
參考鄭欽仁,〈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ㄧ中原則」、「ㄧ中各表」和「九二共識」〉,《現代學術研究 專刊16─當前台灣問題與活路》,2008年12月。財團法人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出版。
3、台灣編入「中國大陸經濟圈」之教訓
參考鄭欽仁,〈台灣現代意識的問題─歷史情結與現實的糾葛〉,《台灣文藝》第106期,1987年7、8月,收入《台灣國家論》,前衛出版社,2009年3月初版。
4、關於中國共產黨的兩次建國與國號
參考鄭欽仁,〈誰是叛亂團體,誰是合法國家?─近代國家論的一章〉,《共和國》第10期,1999年10月。本文收入《台灣國家論》,頁334~342。
5、民有、民治、民享
此出於美國第十六任總統(1861-1865年)林肯(Abraham Lincoln)在蓋堤斯堡演說(The Gettysburg Address):”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根據余玉照的翻譯:「務使我們的國家,在上帝的庇祐之下,獲得自由的新生─並願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將永存於世。」見《高級英文文摘》創刊號,2002年5月15日出版。筆者在此不怕麻煩的引述,是要提醒國人,政府應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允獨霸,侵害國民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