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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評:原來,建商與官員才是合宜宅最大獲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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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筆室 2014年06月03日 12:28

風評:原來,建商與官員才是合宜宅最大獲利者

合宜住宅的不合理獲利空間該大幅檢討壓縮。圖為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吳逸驊攝)

3年前,轟轟烈烈上市的合宜住宅計劃,一屋未交,就因八德合宜宅案中葉世文貪污、遠雄賄賂案而接近破產。政府除了徹底清查過去葉世文經手的案件外,合宜住宅計劃亦該有所調整。

合宜住宅計劃是政府為了實現居住正義推出的計劃,其模式是由政府提供土地,建商標得後以低於區域均價3成左右賣給民眾。表面上是購屋民眾獲利,但八德案暴露者則是原來建商與官員才是最大的獲利者。

台灣的建案中,一般土地成本占總成本的5成左右,地價高的台北市則可高達7成以上。如果土地由政府提供後,建商總成本原本就可大幅降低,縱然房價低於區域行情3-4成,事實上建商的獲利空間不變。反而是因低總價,加上政府掛保證,幾乎是保證銷售結案,不會有餘屋。

有幾乎掛保證獲利空間,建商就有參與誘因,而掌握招標生死大權的官員,也同樣「有獲利空間」─由曾被內政部頒發「模範公務員」的葉世文大膽索賄,遠雄老闆趙藤雄「這種事最好用錢解決」的思維,官員的獲利空間竟然還真實現了,只不知其它案子的獲利空間是否也有一一變現完成。

原本學界與民間團體期待合宜住宅能以「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為主,但政府搞出的方案,則是把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當點綴樣板─捷運A7合宜宅只有5%出租,浮洲合宜宅提高到10%─現在回想,或許是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完全缺乏「獲利空間」,所以建商官員都不愛。對抽中合宜宅的民眾而言,以低於區域平均價買到合宜宅,縱然規定在一定時間內不得轉賣(5或10年內),但其意義仍是接近抽中樂透,未來轉賣獲利豐碩。

而政府在把合宜宅便宜賣掉,建商、民眾─當然還有不肖官員,利益入袋後,手上就無籌碼,只能不斷繼續找新的土地繼續蓋合宜宅,當然,土地一定越找越偏遠、條件越來越差,最後終至無以為繼─這其實就是過去國宅政策走入死胡同終而終結的路,合宜宅在某個程度上也難重覆這條路。

在發生遠雄與葉世文的合宜宅弊案後,政府除了清查過去葉世文經手案件是否有問題外,更該檢討調整合宜宅計劃。以浮洲合宜宅計劃看,棄權者竟高達近3成,主要原因是「資金不足」,對350萬名月薪在3萬元以下的上班族而言,合宜宅仍高不可攀。營建署稱未來不再蓋這種出售的合宜宅,而是以住宅法規定的出租社會住宅為主,這種方式應對弱勢民眾實際而有需要,但如地方仍蓋那種出售的合宜宅,是否該要求大幅提高出租比例?

至於承購合宜宅者,未來如果要轉賣,也該限定只能賣回給政府─國外其實對政府興建賣出的社會住宅多有此規定。此規定既能斷絕合宜宅謀利之路,又能讓政府手上持續擁有解決居住問題的籌碼。賣回的價格可以考量利率、通膨、區域房價等因素訂出公式。

趁著此一弊案的發生,好好檢討合宜宅計劃,大幅壓縮那些本不該存在的獲利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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