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副總魏春雄捲入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遭檢方依行賄罪聲請羈押,日前獲台北地院裁定各以500萬元、1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昨晚第二度開庭審理2個多小時後,於今天凌晨1:05裁定趙、魏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指出,昨晚開庭時,趙、魏坦承為求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標案得以順利進行,由趙藤雄決策並由魏春雄聯繫白手套蔡仁惠,由蔡將1600萬元交給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但合議庭認為2人仍避重就輕,與其他先前認罪被告的供詞有明顯出入甚至矛盾,且趙藤雄承認前次獲交保後,隨即把遠雄員工共犯或證人召回公司「開會討論」。
法官認為趙是遠雄大老闆,此舉對員工心理必定造成壓力,因此認定趙、魏前次交保後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以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若不羈押,恐影響檢方後續偵辦。
北檢今凌晨2時已派囚車將趙、魏押往台北看守所羈押,趙戴著手銬上囚車時神情落寞,發現媒體閃光燈狂閃,他還往記者方向瞥了一眼。趙的律師則說:「我們已當庭清楚陳述完整事實,趙先生卻被羈押,我們相當訝異,已當庭提出抗告。」(丁牧群、吳珮如/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抵台北看守所。梁建裕攝
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右二)羈押禁見。杭大鵬攝
遠雄集團副總魏春雄(後者)羈押禁見。杭大鵬攝
2014年06月02日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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