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研究員兼職國民黨 卻視若無睹」
2014-05-15
〔記者鍾麗華、邱燕玲/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呂學樟週一赴中研院考察,外界質疑是對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秋後算帳,呂學樟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再度對中研院人員是否屬公務員以及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的問題提出質詢,銓敘部解釋,黃國昌適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規範,但是否違法仍要進一步認定。
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反批呂學樟「把召委當成警備總司令在做」,利用召委職權對黃國昌及中研院的學術自由進行追殺,對黃國昌好像要「割喉割到斷為止」,讓人以為現在還活在白色恐怖年代。他並說,呂學樟對黃國昌窮追猛打,對有中研院研究員在國民黨智庫內兼職的問題卻視若無睹,「這不是政治打手嗎?」他批評呂「有夠離譜!」
公務員行政中立法 銓敘部︰黃適用
呂學樟表示,中研院預算從民國九十八年的一○六億元到現在一百五十億元,加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預算,一年加起來超過三百億元,但台大一年四十三億元、政大十五億元、清大十二億元,中研院一年的預算,可以養十個大學,中研院總人數多達七千餘人,組織與預算非常龐大,研究員或副研究員算不算公務人員?
呂學樟也說,不只中研院,這次反服貿還有學校的教授要求學生到立法院打卡,如果沒來,就給不及格的分數,是否也觸犯相關的規定?
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洪美妙解釋,「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條,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屬於適用對象,因此黃國昌是適用範圍,而同法第七條規定,「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另第九條,「不得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洪美妙指,黃國昌在學運期間如是單純參加活動,沒有違反「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七、九條的規定,則無違法問題,不過,仍應由中研院視個案具體行為認定。至於其他公立大學教授,也由各機關依個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