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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憲兵搜索案憶起《雷震回憶錄》焚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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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昱齊 發佈於 3 月 9, 2016 近日一起憲兵疑似「非法」搜索民眾網路購買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引發輿論譁然,筆者呼籲外界在關注整起「搜查」行動是否「合法」的同時,應注意軍方是否趁機銷毀檔案文件。會這樣說絕非杞人憂天,因為歷史殷鑑不遠。 圖片來源:網路 一九六零年九月四日,《自由中國》雜誌的創辦人雷震被警備總部以涉嫌叛亂為由逮捕,是為轟動國內外的政治案件。後來在蔣介石總統的親自指揮下,遭到判刑十年。繫獄十年期間,雷震依然筆耕不輟,撰寫日記、書信及回憶錄等,不改其批判黨國體制和蔣介石的職志,寫下多達四百萬字的文稿。然而,這批珍貴的手稿卻在雷震刑滿出獄時遭到獄方強行沒收,從此下落不明。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四日,雷震夫人宋英以監察委員身份提案要求重新調查雷震案,並歸還雷震在獄中遭扣留的文物。監委謝崑山受命調查,但始終得不到國防部回應,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往新店監獄調查,不料,卻傳出雷震回憶錄已在四月三十日遭到獄方焚燬,時間點就在宋英提案調查後的兩週。更令人髮指的是,就在獄方焚燬雷震文稿的同一天,國防部長鄭為元還在立法院接受立委黃煌雄詢問雷震手稿被扣的情況,鄭為元還回答說:「有關雷震獄中回憶錄手稿及中國民主黨組黨文件的下落,目前保存良好,如要取回,應依軍監規定辦理。」事實上,就在監察院著手調查本案時,警備總部正好發現了積壓多年的雷震手稿,這當然不是例行性的作業,而是明白地針對監察院的調查,警備總部隨即以該文稿「非本部軍事檢察官搜索扣押」為由將之退還給國防部軍法局,軍法局再將移送回新店軍人監獄,並建議該監依《監獄行刑法》等規定逕自處理。 新店監獄於四月二十九日召開四月份監務會議討論如何處理這批「棘手」的手稿,為留下歷史紀錄,筆者在此列出與會者的名單:監獄長王祿生上校主持,與會者有副典獄長胡義海、政戰部主任汪將國、副主任黃長江及各部門主管科長呂雲飛、李季華、顧子柏、陳志昌、李申廈等人。會中決議認定該批文稿,其內容多為「攻訐三民主義、詆毀政府、國父與先總統蔣公、為匪張目等。嚴重歪曲荒謬」,應依相關規定「予以沒入並廢棄之」。 除此原因外,監獄長王祿生在接受軍事檢察官調查時,另指出該等「嚴重不當文字」,如流傳在外,「將對國家造成嚴重傷害」,因此,本於職責,經監務會議決議,予以全部銷毀。完全無視於監察院的調查與輿論對這批資料的關注,並隨即於隔日在監獄焚化爐前空地將之焚燬,在場見證者有監獄長王祿生、政戰部主任汪將國、保防官周錫郎、政戰官韋松泉等人。值得一提的是,監獄長王祿生被問及監察院於四月二十二日決議針對本案予以調查,獄方在銷毀該文稿前是否知悉監察院將派員調查,王祿生回答不知道,檢察官再問四月二十二日當日晚報及翌日早報都有相關新聞刊載,電視、廣播也都有報導,何以稱說不知?王祿生回答雷震案發生時其本人尚在求學,對該案毫不知情,且因為「平日公務繁忙,少有時間閱報及收看電視」,故不知情。極為珍貴的雷震文稿就在一連串看似「陰錯陽差」又荒誕又荒謬,實則非常可能是「毀屍滅跡」的狀況下遭到焚燬,實在令人痛心不已。 幾年前幾年才發生監察院秘書長涉違法銷毀檔案遭到監察委員彈劾,今日則還有行政院長說出「這些文件是50年前的文件,在20、30年就應該銷毀」之語,再回想起雷震回憶錄遭焚燬案,不禁令人朝最壞的方向思考,那就是軍方正緊鑼密鼓銷毀檔案,社會各界有必要用更強力的方式,全力阻止可能的悲劇再度重演,治本之道還是在於重新全面性地清查各機關所保存的「國家檔案」(不只是政治檔案),讓這些保存國家歷史過程的檔案,不再流落民間或是深鎖於不見天日的機關庫房中,而能真正成為台灣歷史記憶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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