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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台灣「228民族大屠殺」 – 1947 Taiwan「228 Ethnic Massa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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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的真相是,中華民國霸佔台灣殺人滅口 美國以軍艦74艘運中國兵來台行兇是共犯 作者:沈建德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ROC.Illegal/doc/326673900730961/

「二二八大屠殺」與「台灣獨立」的歷史關係真相 – 台獨是權利 ,反台獨才危險。 作者 : 黃修仁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aioan.Nation/doc/49154302088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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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國民黨屠臺派遣軍-劉雨卿 整編第21師

接奉蔣介石命令「師屬各部應立即準備赴台」

格殺勿論~殺 !!!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人員於台北市延平北路查緝私煙,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台北群眾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兇,不意竟遭槍擊,死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調,一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聞報,即派兵來台。3月8日,21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十日,全台戒嚴。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及憲兵團長張慕陶等人,在鎮壓清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以基隆、台北、嘉義、高雄最為慘重,史稱二二八大屠殺事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戰敗割台,中國受託接管台灣,派來的中國國民黨政府團隊是一群毫無紀律、管理鬆散無能,完全一副戰勝者君臨台灣姿態,大量搶奪台灣資源,牽親引戚強取豪奪,霸佔高位集體貪污。

人民有所申請要提「錢」來講,工程發包比價是在比回扣多少,單據憑證要以少報多等等,都是公開秘密,台灣習俗風氣敗壞於此為始。

臺灣至1947年2月27日後發動對中國國民黨貪腐政權抗暴起事,自3月1日凌晨南京中統局接到台灣調查統計室的十萬火急電文,報告事件的發生起,以後每天急電二次,中統局局長葉秀峰蔣介石主席建議加派勁旅三師赴台。

中統局刻意強調事態之嚴重,例如5日電稱參加暴動者多屬前日軍徵用之海外回來浪人,全省計約十二萬人。

國民黨臺灣憲兵團長張慕陶亦指稱台灣局勢已演變至「叛國奪權階段」,地方政府完全失卻統馭能力,暴民已收繳各地軍警武器,總數在四千枝已上,而指責陳儀「似尚未深悉事態之嚴重,猶粉飾太平。」

3月5日,蔣介石已決定派21師赴台。根據21師師長劉雨卿後來的回憶,劉在3月5日即已接奉蔣介石的命令:「師屬各部應立即準備赴台」,3月6日,劉雨卿飛抵南京謁蔣介石,蔣面授機宜,並發給六百枝手槍。

3月7日午前,劉雨卿由南京乘美齡號專機飛台灣旋即晉見陳儀,面陳蔣介石的意旨。3月5日,蔣介石以急電告知陳儀,已派兵一團及憲兵一營,限於3月7日由上海出發。

3月6日陳儀又再度呈報國府主席蔣介石,在電函中表示駐台兵力不足,明白要求中央派兩師的軍隊來台「消滅叛亂」,以下是這通電函中,請求派兵的幾段關鍵語:

「自二月二十七日事情發生,奸黨、御用紳士等,即乘機鼓動排斥外省人反抗政府。緝私誤傷人民,就事論事,本甚簡單,民眾如有不滿,請願可也,提出意見可也。

但 此次事件發生以後,即發生下列行為,毀壞公私器物,毆打外省人(此次外省公教人員吃虧甚大)散布謠言,奪取槍械,包圍縣市政府,可知其決非普通民眾運動可 比,顯係有計畫、有組織的叛亂行為…此次事情發生後,職之處置甚感困難。就事情本身論,不止違法而已,顯係叛亂行為。嚴加懲治,應無疑義。惟本省兵力 十分單薄,各縣市同時發動暴動,不敷應付。…[中略]…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

因此陳儀在電函中向蔣介石要求:「台灣至少需要紀律嚴明,武器精良之國軍兩師,派大員主持。…[中略]…為保持台灣使其為中華民國的台灣計,必須迅派得力軍隊來台。」

同樣在3月6日陳儀呈電請兵的當天,台灣省全體參政員復緊急上電蔣介石主席,重申光復以來公署嚴重失政,積成民怨,以致爆發事件;要求根本改革台政,以符合地方自治和保障人權的規定;籲請速派大員來台協同處理,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

同日,臺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電呈事件經過,表示除嘉義尚有軍民衝突外,其他各地秩序已漸恢復,但省民殷望徹底改革台政,擁護中央熱誠如故,請中央「速決治台方針,簡派大員來台處理,以免事件擴大,貽笑外人。」然而,蔣介石對於這些來自台灣民間的聲音,依然不予理采,因此絲毫未改變其派兵的決定。

對於一個正在恢復秩序的地區,卻派大兵來「綏靖」「鎮壓」,是一件荒謬的事。

事實上,自3月8日大軍抵台以前,軍憲的角色,「屠殺」大於「鎮壓」。因為真正擁兵反抗的地方很有限,需要軍隊「鎮壓」的地區,僅限於嘉義附近、中部一帶而已。

其他許多市鎮,儘管出現有民眾挾持警所武器的情事,但有些地區是以維持地方治安為目的,有些地方,雖確屬抗官民變,但在軍隊來臨之前,因地方處理委員會的斡旋調解,早已趨於平靜,因此來台軍隊所遭遇的抗鬥,規模並不大。

據一位當年在陳儀身邊負責收發信件的人員舒桃(本名舒元孝)指出,1947年3月1日早上,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來面見陳儀,要求指示處理群眾聚集的方式,陳儀表示要等候蔣介石命令,隨後事態愈形嚴重,柯遠芬要求動武,陳儀只得發電報向蔣介石請示,晚上即傳來回電,舒桃經手該電報,親眼看見該電文中寫明「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等字。

3 月 8 日 臺灣秩序趨於平靜後…..蔣介石直接指揮的國民黨屠臺派遣軍21師殺氣騰騰的在基隆登陸….

登陸的國民黨屠臺派遣軍21師劉雨卿,向"親愛的台灣同胞"廣播謂:「國軍赴台目的在保國為民。」

但登陸的21師士兵開始對著碼頭工人與苦力,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機槍掃射,瞬時有數十名、數百名的工人應聲倒下,悲鳴與哀號四起。市民見狀,便亂奔亂竄,慢一步的人就成為槍口獵物。惡魔突然降臨,橫掃市街,死傷者倒在路面,到處皆是…

21師一位駱團長在參加此次來台「平亂」後,有感而發道:「此次戰鬥是多年戰場經驗中最輕易的戰鬥,可說連警戒戰都說不上。」然而,對於沒有反抗的民眾進行「鎮壓」,實際就是「屠殺」。試看軍隊一登陸之後,不分青紅皂白,便對民眾胡亂開槍掃射的情形-

住在基隆的許曹德,當年約十來歲,軍隊登陸當天,他躲在門縫後,窺見殺戮的場景。以下是他的片段回憶: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軍隊登陸,但聽到風聲,下午,便聽到南榮市區方向傳來可怖的槍聲、人群奔逃嘶叫聲、軍隊對行人吆喝站立聲、不斷的雙方向射擊聲。從店門的縫隙看出去,看到軍隊舉槍對任何起疑的人物,無論大人小孩一律射殺的恐怖鏡頭。

我軟躺在門邊,趕快爬進後面臥房,一聲不響的掩臥在被褥中,母親、大哥也躲到後面天井的醬菜倉庫。直到黃昏,我們仍然不停的聽到外面恐怖的槍聲、機關槍聲、抓人的命令聲、喊冤枉的呼救聲,子彈甚至都打到店門,樓房外牆柱子也感到軍隊槍托的碰撞聲。

直到深夜,整個市區戒嚴,平常晚上必然聽到的盲人按摩的幽怨吹笛聲、行人聲、馬路卡車聲,一下戛然而止,化為死城。

第二天,恐怖加劇,街上任何人物移動、任何抗拒,當場射殺。我們聽到一批批青年在槍尖下押向市區,看到一輛輛軍用卡車載著面露恐懼的青年駛向市區。我們看到馬路邊從昨天躺臥到現在,今天又增多的一具具屍體。

我看到比戰爭時期被轟炸、被飛機射殺的場面,更驚怖百倍的鏡頭:射殺一個人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我們整天都活在極度的恐懼中,不知道這些野蠻軍隊,會不會衝進我們店逮捕與殺人。

我看到媽媽從未如此害怕過,只看她不斷唸大悲咒、唸阿彌陀佛。我們最怕大哥發生意外,他是鎮壓軍隊懷疑的對象。此時,任何二十歲的台灣人,只要踏出門口,休想活著回來。」

來台的中國記者王思翔敘述八日以後的大屠殺:「他們從基隆上岸,大殺一陣過後,連夜向著沿途市街、村莊中的假想敵,用密集的火力掩護衝鋒而來,殺進台北市。

此時,第一號劊子手柯遠芬已先行指揮台北軍憲特務,將數百名維持治安的學生逮捕槍殺,又殺入處委會,將數十名辦事人員處死。…從此,街巷佈滿了殺氣騰騰的哨兵,看到台灣裝束或不懂普通話者,不問情由,一律射殺…少數持槍的征服者,甚至為了向同伴誇耀射技,就以台灣人民為獵物!

自八日夜至十三日,槍聲此起彼落,晝夜不斷;大街小巷,以至學校機關內外,處處屍體橫陳,血肉模糊。…配合著公開的大屠殺,還有掩耳盜鈴式的秘密恐怖手段。

…一經逮捕,多不加訊問,立即處死;或裝入麻袋,或用鐵絲綑縛手足,成串拋入基隆港、淡水河,或則槍決後拋入海中;或則活埋;亦有先割去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劈死者…。每夜間,均有滿疊屍體的卡車數輛,來往於台北─淡水或基隆間。

至三月底,我在基隆候船十天,幾乎每天都能看到從海中漂上岸來的屍體…」(王思翔《台灣二月革命記》)

美國國務院所刊行的《對華白皮書》中,也曾提到當時軍隊濫殺的情形,茲引一段如下:

「三月九日起,發生廣泛而無差別的殺戮行為。在美國領事館員的宿舍前面,工人並未有任何挑釁行為,就被刺刀刺死。也看到軍人搶奪行路人的錢財。

婦女從家中被拉走,老人跑出去抗議,即被兩個軍人砍倒。

服務於教會的加拿大籍護士,勇敢地奔梭於槍彈中,搶救受傷的人們。當她帶領負傷者往醫院的途中,軍人從後面開槍把負傷者射死。

年 輕的台灣青年被綑縛起來,用鐵線貫穿手掌,拉過街道盡端。教會附近,一個小學女教師從後面被擊,被掠奪。有一美國婦人的家,受到附近陣地的機槍的射擊,一 個英國企業家要去救她,子彈貫穿了他的衣服,幸未打中他的身體。另外一個人看到一個騎自行車的青年,被憲兵叫下來,用刺刀刺穿了手掌。有人要躲,有人要 逃,可是人們被射擊。

軍人看到任何喜愛的東西,即掠奪過來。三月十日,領事館附近萬華一帶,許多商店主人被射擊。」

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記錄了目擊者對當時台灣人民遭到荼毒的慘狀:「乘坐卡車的警察來回台北街頭,向手無寸鐵的群眾開槍。軍隊破門而入民宅,見人就殺,四處劫掠。

成千上萬福爾摩沙人被捕入獄,以鐵絲綑綁人犯顯然極為常見。每天清晨,街頭出現屍體均經綑綁,有的慘遭砍頭或閹割。」

國民黨屠臺派遣軍21師不分青紅皂白屠殺民眾,「綏靖」「鎮壓」「清鄉」全臺。

然而,如此進行殺戮與劫掠的軍隊,在蔣介石的觀念中卻是「秩序亦佳」。蔣在3月10日的「總理紀念週」的發言中說:

「…據報所派部隊昨夜已在基隆安全登陸,秩序亦佳,深信不久當可恢復常態。同時並將派遣大員赴台協助陳長官處理此事件。本人並已嚴電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派員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以期全台同胞親愛團結,互助合作。」

蔣介石心目中的「秩序亦佳」的軍隊,被令「不得採取報復行動」,實則軍隊在台的行動,正進行著一場比「報復」更為殘忍的無辜屠殺與劫掠。

更令人痛心的是,全島各地的許多社會菁英名流,都在幾乎相同的時間(3月9日起)被捕遇害。

例 如,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台大文學院代理院長林茂生、從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經濟歸來的台灣金融家陳炘、省參議員王添燈、制憲國大代表林連宗、省教育處副處 長宋斐如、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曾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的建中教員王育霖、台北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及其律師胞弟李瑞峰、醫學博士施江南、台灣新生報總經理阮 朝日、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編輯吳金鍊、專賣局煙草課長林旭屏、淡水中學校長陳能通、台北市參議員黃朝生、徐春卿、李仁貴、陳屋、基隆市參議會議長楊元丁、省 立宜蘭醫院院長郭章垣、制憲國大代表,花連縣參議會議長張七郎及其兩名醫師兒子張宗仁、張果仁、著名畫家陳澄波、嘉義市參議員潘木枝、盧炳欽、三青團嘉義 分團主任陳復志、台南縣商會理事長,縣參議員黃媽典、台南市的著名律師湯德章、岡山教會牧師蕭朝金、屏東市參議會副議長葉秋木…。(被屠不及備載)

這些不勝枚舉的台灣各地的社會菁英,幾乎在3月9日以後的一個月中被捕遇害。他們絕大部分都未涉及暴動,但卻無故遇害,部隊既是前來「平亂」的,為何卻連沒有「亂」的人也要「平」?

顯然這些人不是被誤殺的,因為不可能在幾乎相同的時間社會菁英人士會如此「巧合」被誤殺,足見那是一場有計劃的謀殺

問題是,誰有那麼大的權力和膽量敢決定這種大規模的政治謀殺與整肅?是行政長官陳儀?警總參謀長柯遠芬?還是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抑或是軍統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以他們的職權,誰能承擔這個有計劃的大規模政治謀殺與整肅行動的後果?

1992年柯遠芬在美國接受學者賴澤涵的訪問時表示,當時一切措施係依照蔣介石的指示。

他說:「當時的局勢雖然有點亂,但只要依照先總統蔣公的指示辦理,執行起來就沒有什麼困難。」柯遠芬是在推諉責任呢?抑或他真在吐露真情?

非常諷刺的是,蔣介石在派兵赴台時,曾給陳儀一通「嚴禁報復」的電文:

「台灣陳長官○ 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中正」

然而3月9日以後對全島各地社會菁英的大捕殺,正是一場藉機報復的大整肅。蔣介石既然有令在先,「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則事後應該有追究責任、糾舉過失的處置。

然而,實際上,事後並沒有聽說有那位主事者因此而以抗命罪被論處,沒有人因濫捕、濫殺、施行報復而遭追訴。

這些濫殺無辜、實施報復的執行者,沒有一個被嚴懲,反而被蔣介石升官重用,則所謂「嚴禁報復,違者以抗令論罪」之說,不啻成了障眼的煙幕了。

揆諸蔣介石過去這種迷信赤裸裸暴力的性格,他在面對「新征服區」台灣的群眾抗議事件,可能採取「格殺勿論」態度,似乎也就見怪不怪了。

而當時支持“臺灣獨立”的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廣播,支持台灣自治運動。 稱二二八大屠殺事件為「人類的悲劇」。

二二八大屠殺事件60年後的今天,從中華民國裏搞"叛亂建國"的共獨份子-中國共產黨卻反而成為臺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安全最大的危險與威脅。

據非官方統計,228發生的那一年,臺灣因被屠殺、失蹤、逃亡海外者消失了約10萬多人。

228國民黨屠臺派遣軍-21師長 劉雨卿

字獻廷,四川三臺人,成都第四鎮頭目養成營工兵隊畢業。畢業後先在川軍歷任排、連、營、團長等職,中國內戰國民黨軍北進時,加入中國國民黨,歷任旅、師長。

中日戰爭爆發後,率部自貴州赴淞滬參加戰爭,升任軍長及集團軍副司令等職。「新四軍事件」中,曾率兵圍剿共產黨。

終戰後,所部整編為整編第二十一師,戍守淞滬地區。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劉雨卿奉命率部移駐臺灣,整編二十一師自3月8日起分自基隆、高雄登陸,劉則於3月10日來臺指揮,展開對二二八事件大屠殺的鎮壓工作,並推動綏靖清鄉工作。

而執行完臺灣屠殺任務的劉雨卿第21師的最後下場:

該21師回到中國加入國共內戰,在1949年5月於上海被共產黨軍隊第三野战军第10兵團中第31軍殲滅。

(:1949 年2月,根據中共中央軍委關於統一全軍編制及部隊番號的命令,華東野戰軍第13縱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1軍,隸屬第三野戰軍第10兵團。也就是說實際 執行228屠殺的國民黨士兵們,幾乎全被幹掉了,真正228重犯則全逃到已「血洗」過的臺灣~並展開人類史上最長的白色恐怖戒嚴時代。)

(註)「血洗臺灣」:中國共產黨欲"解放"臺灣用語,但真正執行過的是中國國民黨。

1948年劉雨卿調任重慶警備司令,次年"另一個中國"的人民解放軍攻佔重慶,劉雨卿隨國民黨流亡來臺,任國防部中將參議,1969年遞補為國大代表。著有《恥廬雜記》等書。

劉雨卿彭孟緝(高雄要塞司令)、張慕陶(臺灣憲兵第四團團長)、柯遠芬(台灣省警備司令參謀長)、史宏熹(基隆要塞司令)可合稱為"228大屠殺執行5人幫“。

此5人雖是為蔣介石執行任務,但不分青紅皂白屠殺民眾,縱容部下從中掠取錢財的行徑,是228大屠殺鎮壓行動的共犯。(英特納雄耐爾整理)

http://wtfm.exblog.jp/9681280/

1947台灣「228民族大屠殺」 – 1947 Taiwan「228 Ethnic Massacre」

來源:彭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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